5男承認2019年參與金鐘暴動 押後4.17判刑

2023年03月23日 13: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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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在金鐘灣仔一帶堵路。
2019年7月1日民陣發起在港島區遊行,多處爆發衝突。其中有9名男子於當日被捕後,至去年初始被落案起訴,控告暴動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當中5人今天(2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法官李慶年決定押後至4月17日判刑,期間為部分被告索取報告,5人候判期間須還押。
今認罪的5名被告依次為黎穎豪(20歲、學生)、陳景行(21歲、學生)、陳俊僑(21歲、學生)、黃家祈(30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29歲、廚師),均沒有案底。他們承認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黎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錘子意圖破壞財產,該控罪獲批准於法庭存檔不予起訴。辯方求情指除部分較年輕的被告希望可提取報告外,亦請求判處其餘被告的刑期不多於3年。法官最終決定替分別為陳景行及陳俊僑索取取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案情指當日清晨約5時許,已有示威者於演藝道與龍匯道一帶集結。其後執法人員築起防線,並於5時半開始驅散示威者。示威者則戴口罩及頭盔等,其後向執法人員大叫口號,及用鐵欄杆築起防線。至早上7時許,示威者推鐵欄衝向執法人員防線,以雨傘施襲及拋擲水樽、雞蛋及煙霧餅等。至約7時半示威者終被驅散,期間拘捕穿上裝備的5名被告。案情指5名被告在案發時間均與示威者站在一起,其中黃家祈更曾擲水樽。控方指整次事件約有300名示威者集結,當中有約30人站在前排及有暴力行為。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