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副教授涉騙港大72萬元租津 准保釋候審 4.13轉區院再訊

2023年03月24日 10: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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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指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港元。她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本案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法庭將案押後至4月13日再訊,屆時被告將到區院應訊。候訊期間被告續准以5萬港元保釋,不得離港,不可干擾控方證人。控方透露,其中一名證人與被告在工作上有緊密關係。
54歲被告李雪菁,報稱是副教授。她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香港大學虚假地表示,她已遵守規管批出自行租屋津貼的規則及規例訂下的人住規則,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就上述自行租屋津貼所須支付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合共港幣722,400港元,導致她獲得利益,或導致港大蒙受不利。
資料顯示,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首次就一個她租用的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她其後每兩年重新提交一次申請。在申請自行租屋津貼時,申請人須申報同意遵守批出津貼的規則及規例,包括入住規則。
案件編號:ESCC68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