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保安崗位衝突 2學生被控非法集結脫罪

2023年03月24日 15: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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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倬僖(前)被判無罪後離開法庭。(溫卓賢攝)
2021年1月11日有黑衣人衝入中文大學保安崗位搗亂,保安員試圖制止時被潑灑不明成分的白色粉末。警方事後共拘捕5名中大學生,當中包括時任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事隔1年後,警方起訴區及其中3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1人去年已認罪被判監,餘下區等3人則否認控罪受審。其中1人於控方舉證完畢後被裁定表證不成立,餘下2人則於今天(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接受裁決。裁判官朱文瀚指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證明2人有份參與非法集結,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區透過律師申請訟費,並獲裁判官接納。
須接受審訊的3位被告分別是區倬僖(23歲)、梁溢希(23歲)及梁顥維(26歲),控罪指3人於2021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在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定針對梁溢希方面表證不成立。同案亦有另1名被告曹德熙,他於去年8月認罪,並被判入獄6星期。
裁判官指,2名被告區倬僖和梁顥維均是在案發後2星期被捕,涉案保安員未能認出2人當時有在現場搗亂。控方主要依賴校園的閉路電視紀錄及2人進出學校宿舍的拍卡紀錄,指2人當日有在現場出現,及曾拿着裝涉案粉末的膠袋。不過裁判官指控方未有提證據證實拍卡紀錄的真確性。即使2名被告確是控方所指在相關片段出現的男子,但被指是區的男子只曾拿着膠袋在校園出現,並無出現於案發現場;被指是梁顥維的男子亦只是與涉案黑衣人交談及在現場拍攝。裁判官指無證據顯示該2人有參與非法集結,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STCC 74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