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推保安公司電子牌照 修例今年第2季提交立法會

2023年03月29日 14: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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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2月底,保安公司牌照的數目為1,381個。
目前本港保安公司持牌人須每年前往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更新牌照,每年繳付年費。為精簡發牌程序,保安局擬推行保安公司電子牌照,修訂《保安及護衞服務(發牌)規例》(第460B章)附表2所訂明的牌照表格,《修訂規例》將於今年第2季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經立法會批准及更新有關電腦系統後,擬議的電子牌照措施會盡快實施。
保安局表示,《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460章)為保安服務業訂立一套規管機制,根據機制,凡提供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的公司,必須持有由管理委員會簽發的保安公司牌照,有關牌照須採用《發牌規例》附表2所訂明的表格。截至今年2月底,保安公司牌照的數目為1,381個。牌照有效期一般為5年,持牌人須在牌照有效期內每年繳付訂明年費,付費後帶同牌照前往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更新。
局方稱,政府已推行「精明規管」計劃,涵蓋提供有關電子遞交、電子處理程序、電子查詢申請進度等,目前當局已提供多項關於保安公司牌照的電子服務,惟礙於上述的每年更新規定,電子牌照仍未可行。因此,局方建議取消每年更新牌照繳費資料的規定,並修訂《發牌規例》附表2所訂明的牌照表格,當局便可推行電子牌照,為保安公司帶來更大方便,現行的發牌規管機制將不會改變。《修訂規例》將於今年第2季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實施電子牌照措施後,已簽發的紙本牌照將維持有效至期滿當日或直至管理委員會向持牌人發出電子牌照(以較早日期為準)。基於這種情況,在過渡期內,新舊牌照表格將同樣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