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案件判囚57個月 再認與另一宗暴動有關 28歲女加監2年

2023年04月17日 13: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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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參與2019年11月佔據香港理工大學校園的暴動。
2019年11月大批示威者佔據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與執法部門對峙多日,事後有逾千人被捕。其中1名女子早前承認暴動罪,押後至今(17日)在區院判刑。法官判她入獄52個月。被告去年被裁定參與2019年10月1日的暴動,判囚57個月,她現正服刑。法官今日下令理大暴動案刑期中的24個月,與其正服的刑期分期執行,意味着被告須加監2年。
28歲被告方穎雯,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外暢運道一帶參與暴動。被告早前因另涉一宗同年10月1日在佐敦一帶的暴動案件受審,被裁定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囚4年9個月。
本案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至28日間,大批示威者集結在理大及其範圍,並有組織地佔據理大,架設路障及檢查站以限制進入理大的人士,又破壞理大內設施。示威者從連接理大的天橋向下投擲物品,更使用汽油彈、弓箭等,與警方對峙,期間有警員受傷及裝甲車被破壞。警方期間拘捕逾1200人,及約700人被警方登記後離去。被告則是在警方於同月17日前封鎖理大前,已身在理大範圍。案發當日下午1時許,有逾百人試圖從理大正門逃走,當中包括被告。他們在暢運道一帶與警方對峙,被告其後則被警員制服在地。被告當時備有防毒面罩、潛水鏡及口罩等。
案件編號:DCCC 203,204,206,61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