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作出煽動意圖 48歲家庭主婦認罪 今判入獄4個月
48歲家庭主婦去年6月開始,10個月內先後多次透過Twitter及Facebook,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鼓吹香港獨立、煽動武力對抗、侮辱國旗和國歌、以及仇視執法部門內容等。她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被告認罪。裁判官指,被告持續發布煽動內容,不是衝動行事,其行為或令平靜的社會死灰復燃,埋下危機,判刑須具阻嚇性。但考慮到被告犯案非經精密部署,不屬大規模,判被告入獄4個月。
被告羅愛華、48歲,辯方透露,被告患抑鬱症,要獨力照顧4名子女。她被控於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在Twitter和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時段,分別於Twitter及Facebook帳戶內,分別發佈61段及4段具煽動性訊息,包括說「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警黑合作」、「但願3萬黑警墊屍底」、「無懼當權者暴力鎮壓」,又指要以《願榮光歸香港》為香港國歌,和香港需要革命。辯方求情指,並非知名人士,受眾少,可說是毫無影響力。另外,涉案貼文數量相對較少,加上事發時社會氣氛較平和,以及被告認罪,冀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WKCC 13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