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首案 裝修公司負責人洩客個資 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3年04月28日 16: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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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駿軒。
「起底」刑事化新例自前年10月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個月後首次採取拘捕行動。1名裝修公司董事疑因客人拒絕支付尾數,在社交平台群組內披露2名客人的個人資料,成為首宗因涉嫌犯「起底」罪檢控個案。被告不認罪受審,並於去年底被裁判官余俊翔裁定2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罪名成立。案件原定今年1月初判刑,但因控辯雙方就余官的裁定均有爭議並提出覆核,余官遂先處理爭議,並於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就爭議作裁決後,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考慮到案件不涉及披露公職人員資料,但仍須判處阻嚇性判刑。不過在考慮其個人情況等後,決定判處社服令。
現年32歲被告葉駿軒,被控於2021年10月19日至29日期間,未經男子X及女子Y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姓名、綽號、住址、其僱主的名稱、X的手提電話號碼及Y的職業。裁判官去年裁決時就該2項控罪涉X的控罪改判刑責較輕的控罪罪成,涉Y的控罪則判處刑責較重的控罪罪成。較輕刑責的控罪,最高可判監2年及罰款10萬港元,較重刑責控罪,最高可判囚5年及罰款100萬港元。控辯雙方就該裁決均提出覆核,但裁判官今裁定其裁決沒有犯錯並駁回雙方覆核。
X在審訊時供稱,前年3月他和女友Y買入1個二手居屋單位,並協議以約24萬港元,請相識的被告公司為新居裝修,他們先後向被告支付逾18萬港元。之後,X不滿被告表現,表明不收貨,拒絕支付尾數約6萬港元。被告之後在2個Facebook群組,批評X及Y是「無良黑心」業主,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拍攝該單位的影片放上群組,又曾打電話到Y工作的地方滋擾。辯方今求情指報告亦建議裁處被告社會服務令,望裁判官跟從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服令。
案件編號:WKCC 16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