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諮會商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 委員促修改布局保育林地

2023年05月03日 18:3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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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諮會今日開會討論有關粉嶺高球場建屋計劃。(袁志豪攝)
粉嶺高球場建屋爭議不絕,環境諮詢委員會今日(3日)再開會討論政府提交的補充環評報告。有委員質疑粉嶺高球會與土木工程拓展署所進行的調查有巨大差異,擔心難以進行評論;亦有不少委員批評局方再次提交的補充資料是「原封不動」,未有盡量保留0.39公頃的林地,而土拓署則強調報告具代表性。今次會議的內容將會連同附加報告一併交予環境保護署署長考慮。
會上不少委員都對土拓署所提交的報告與粉嶺高球會存在差異有質疑。環諮會委員何敬豐表示兩份報告差異極大,例如飛蛾種類數目方面,署方補做的調查只發現28種飛蛾,而球會則錄得323種飛蛾。土拓署代表回應指,署方調查是以採樣形式進行,故與球會所進行的「地氈式」報告有所不同,相信球會調查所花時間較長,而署方報告則是應上一屆環諮會委員的建議而補做,用兩個月時間所完成,屬正常技術程序所需的調查報告,形容球會與土拓署的報告是「調查規模不同,搵到既野都不同」。另因應土拓署調查所指,林地面積小,且以黃牛木和白千層為主,整體生態價值只有低至中度。委員梁美儀則認為該地樹木非常珍貴,「你斬一棵70幾歲既樹,同你種返一棵新既樹,係完全唔同」。而委員馮宜萱更批評署方林地處理方案及研究與原報告一樣「原封不動」,對此感到非常失望,直斥土拓署「要俾啲解釋。」署方代表則回應指相關林地本身用地有發展需要,若不移除林地則會妨礙交通交匯處的發展及原先公共空間的需求,對委員的意見會留待下一階段再考慮。
環諮會今次會議屬法定框架以外,是應上一屆環諮會建議就補充環評資料所展開會議給予環保署署署長意見。而署長需在收到補充環評資料後的30日內決定是否接受該份環評報告,待署長作出決定後,30日內第三方持份者可就該決定上訴或申請司法覆核。查逸超表示,去年8月的會議討論了土拓署提交的環評報告,羅列出土拓署需提交的8項附加資料,而土拓署於今年4月提交附加資料,並徵詢環諮會意見。而委員認為8項中有6項大概可達到委員要求,但分區1的墳墓處理方案及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圖未達要求。環諮會建議署長考慮要求增加附加條件,包括需保育0.39公頃的林地,要諮會已知悉墳墓已成功聯絡到後人,次後會再回覆墳墓的處理。
環評差距問題方面,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指,環評報告是因應調查方法、人手、時間等會有所不同,故相關技術要求需以環評報告內容為準。而上一屆環諮會有討論過,認為土拓署的環評報告有附合法定要求,今次會議只因應上次會議提出補充資料的要求。
查又補充,有差異是因為同一研究有不同方法做,最重要是附合環評條例等的要求,雙方可以有差異,但最緊要是附合技術備忘錄的要求。至於新舊委員方面,查指不覺得新委員會比舊委員差,因大家都有不同背景,環諮會背景有包容性,參加環諮會討論是有用的。而今次的環諮會是尊重上一屆環諮會的意見,非重頭去討論問題。就再次澄清兩方環評報告差距,曾世榮指,所有在法定程序內提交的資料均會考慮。對於為何會質疑可信性,梁美儀指是因為上次報告對雀鳥及飛蛾評估所做的時間不充足,故上屆提出需加入不同時段的調查數據,而補充資料發現與上次報告脗合。
關於今日開會的目的,查指出今次是為了就補充資料討論及評論,而環諮會提交決定給環保署署長的法定時間為去年8月28日,故環諮會作出決定的時間已過期。考察方面,與持份者溝通環諮會是絕對歡迎,據查所知,上屆環諮會亦有考察安排,但是由項目倡議人的安排,而高球場會否再安排則要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