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 上訴庭令先付47萬元訟費保證

2023年05月08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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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仁心是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主席。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逾1,400億港元遺產的受託人華懋慈善基金,早前申請從龔如心遺產中提取款項,以支付多宗與龔如心遺產案相關訴訟的訟費,申請期後遭駁回,基金不服提出上訴。遺產管理人其後申請剔除基金部分申索並獲高院原訟庭批准,基金不服並向上訴庭提上訴,但遺產管理人要求對方先支付96.76萬訟費保證金。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及袁家寧今日(8日)頒布書面判詞指,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沒有資產,經評估,下令基金需在28天內支付港幣47萬元的訟費擔保,如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則會直接駁回其上訴。
本案的原告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律政司司長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及莊日杰則被列為被告。上訴庭認為,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無力償款,龔如心胞妹龔中心誓章中曾提及華懋慈善基金目前的財政狀況,令人懷疑基金是否有能力繼續經營,若基金無法從遺產獲得訟費開支,可能無法進行任何官司。
遺產管理人一方估計,上訴訟費包括律師費38萬元及大律師費用58.8萬元,合約96.76萬元。是次訟費擔保申請訟費近34萬元,基金一方認為擔保應約18萬元。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基金需在28日內向法庭提交47萬元訟費擔保,上訴程序暫緩至訟費擔保繳付為止,若基金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其上訴將直接駁回。
有關的案件當中亦包括基金會與陳振聰爭奪龔如心遺產的訴訟,該宗案件陳振聰被裁定敗訴,法庭頒令陳須支付基金會的8成訟費,截至2020年8月,陳尚欠基金會2800萬港元訟費,並因此被基金會入稟高院申請其破產,高院最終於2021年8月頒令陳振聰破產。陳亦被指偽造和使用虛假的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企圖侵吞當時值830億港元的遺產,他於2013年7月被裁定偽造遺囑罪成,被判入獄12年。陳於2021年7月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HCMP 9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