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政策漏洞多 議員斥1年暫住期過長 倡縮減逾一半期限

2023年05月10日 09:4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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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房委會早前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有意收緊持「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的暫住時間,因有一半持暫住證的富戶會趁搬遷限期前,利用12個月暫住期作資產轉移,以便再符合公屋資格。議員江玉歡今早(1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同意檢討有關措施,因為12個月的暫住期過長,一般業主要求租戶遷出也不設一年通知,但她強調也不應完全取消暫住期,可直接縮短至3至6個月,方便相關人士有時間搬屋,以免「突然變窮光蛋。」
江續指,為堵塞公屋富戶政策的漏洞,當住戶達到「富戶」標準後,即使在「暫住期」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不論他們以任何方式轉移資產,當局都應該要求他們遷出,不可再住公屋。另外,她舉例指,不時在公屋停車場見到「靚車」,相信屬於公屋租戶,反映房委會沒有好好審查租戶的入息及資產。加上現時公屋「難入難出」,希望在公屋供應增加、市民上樓時間加快後,可就收緊公屋租戶入住10年內毋須作資產申報的政策檢討,另收緊富戶政策的入息及總資產限額。她強調,「等要等好耐,入咗去就發達」的觀念並不可取。
現時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需申報資產,並在之後每兩年再申報一次,若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將發出遷出通知書,但會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富戶可以市值租金繼續租住公屋,最長可達12個月。據知現時房委會約有80人持有「定期暫准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