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女網友信用卡 聲稱曾拍片勒索2萬元 男警判囚24個月

2023年05月24日 11:5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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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警與相識僅兩日多的女網友租酒店「開房」,完事後疑趁女方沖身時,偷走她的信用卡,再去便利店和超市「碌卡」買雜貨,包括雞蛋香煙和口罩。事後更聲稱「拍咗片」,勒索女方2萬港元。當男警翌日當值時,駕駛警方私家車收錢時,遭同袍上前截查,男警即激烈反抗,更揚言自己「做緊嘢!唔好搞大佢!」。男警今(24日)在荃灣區院承認5罪,包括盜竊、勒索、抗拒警員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斥被告違反女方信任,以私密影像威脅,即使影像未必確實存在,也會令對方惶恐,傷害難以磨滅,形容被告行為惡質而卑劣,判被告入獄24個月。
27歲被告陳子浩,2016年加入警隊。他承認於2022年1月20日,在屯門建豐街悅品度假酒店某室內偷竊女子X的1張信用卡;同日在元朗1間便利店和1間超級市場,使用該信用卡支付款項,取得2包海帶、1樽橙汁、1包溏心蛋、2盒薄荷糖、1包味噌蛋、7包雞胸肉、4盒香煙、4包消毒濕紙巾、2樽辣椒油及2盒口罩;及於2022年1月21日,以恫嚇方式要求女子X交出2萬港元;及同日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抗拒警員。
案情指,2022年1月17日,被告透過交友程式「Tinder」認識26歲的X,雙方有交換裸照。同月19日晚上11時許,2人到悅品度假酒店性交,完事後X往洗澡,之後發現被告已穿好衣服。被告先離開。至翌日凌晨,X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她隨即報失,並獲悉有人曾使用信用卡購物。至1月21日,被告聯絡X,說出X全名,聲稱「影咗你片」,要求X交出8000港元,否則會將影片傳給她的友人。未幾,被告再上調金額至1.5萬港元,若限期前未交錢,就要「加價」至4萬港元,同時提醒X不要報警。經討價還價後,被告同意將金額定為2萬港元,要X把現金放到加連威老道一大廈信箱。
案情續指,X感驚恐,於是報案。至晚上10時許,X將塞滿廢紙的紙袋塞入信箱,然後通知被告去取。執法人員在附近埋伏,只見被告四處張望,期間執法人員上前,被告即逃跑,過程中曾撞到1名執法人員,令對方擦傷。被告又激烈反抗,惟結果被制服,被告當時說「做緊嘢,唔好搞大佢,有事慢慢講」。事後發現,被告被捕前正在當值,他駕駛着警方私家車徘徊。而涉案貨品總值約1100港元。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貪心才盜用信用卡,強調被告沒預謀。事實上,被告從沒拍片,他亦沒有恐嚇使用武力。辯方同意,被告是一名警員這點屬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DCCC 59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