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修訂國歌區旗指引 主辦方若拒核對 港隊須拒絕出賽

2023年05月30日 20:3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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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早前在波斯尼亞舉行的世界冰球錦標賽作賽,大會賽後播放國歌時播錯反修例歌曲,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冰協及港協暨奧委會就事件責任問題針鋒相對。港協暨奧委會今日(30日)就向屬下所有體育總會,發出經修訂的《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並舉行簡報會,指引將於6月1日起生效。
新指引的主要修訂撮要包括,為協助體育總會確保在國際賽事中使用正確版本的國歌和區旗,港協暨奧委會將向體育總會提供一個工具包,當中包括兩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即電腦硬碟或外置儲存裝置(USB)、兩面區旗,以及一份讓主辦機構簽署確認收妥有關物資的標準收條。體‍育總會在每次出發參與國際體育賽事前,必須向港協領取工具包,後者將指派特定人員與體育總會安排交收。
體育總會須在出發前往比賽前,以《指引》附件所提供的信件範本,向主辦機構提供國歌錄音的官方連結以及區旗的正確規格;由體育總會執行委員會或委員會指派的領隊必須負責攜帶工具包,並把一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及一面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該主辦機構須透過簽署標準收條,以書面確認收妥有關物資。在預計將會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領隊必須即場向賽事主辦機構再次核對即將使用的國‍歌和區旗為正確版本,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即場聆聽國歌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頒獎禮,直至得到主辦機構同意及完成核對程序為止。
此外,體育總會必須每次在其領隊及隊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向他們訓示相關《指引》;如發生主辦機構把錯誤的歌曲當作國歌播放、把錯誤的旗幟當作區旗升起,或沒有恰當地升起區旗的情況,領隊帶領隊員按照《指引》作出回應後,應該立即向所屬體育總會匯報,而該會主席必須於兩個小時內,透過電話直接通知港協暨奧委會指定聯絡人,並於事件發生後的下一個工作天提交簡單書面報告;港協暨奧委會將提供一份清單,列出體育總會根據《指‍引》必須採取的行動。體育總‍會須於出發前向港協暨奧委會提交該份清單,確認已於出發前完成的各項行動,並於賽事結束後再次提交清單,確認已完成餘下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