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侮辱國歌案專家證人 警長被揭17年前曾違規 遭辯方質疑資格

2023年06月01日 15:5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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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的警署警長坐私家車離開。(溫卓賢攝)
無業男子被指將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張家朗獲奧運獎牌的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並將片段發布到網上平台,而被控侮辱國歌等罪。案件經審訊後原定今午(6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不過控辯雙方指收到律政司通知,在本案曾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的警署警長,17年前曾因干犯一連串違規行為,包括缺勤及填寫記事冊有違漏要接受紀律聆訊,辯方遂質疑其專家資格。警長出庭解釋,違規行為均是其疏忽所致,及後仍因其工作表現獲得晉升。裁判官最終決定維持該名警署警長的專家資格,並把案件押後至7月5日裁決。
曾以專家身份作供,講述對涉案片段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之研究的警署警長徐志聲今再出庭,就其於2006年面對紀律聆訊一事作解釋。當時為警員的徐,在旺角警署參與1宗涉及管有違禁武器案調查時,有人投訴有涉案人士收到勒索訊息,故他與隊員成為被調查對象。其後他們雖被查出與勒索訊息無關,但徐被發現於2006年5月至11月有一連串違規行為,包括兩次外出工作時沒帶配槍、其記事冊有23次沒有填寫調查時間及地點等資料、22次在記事冊沒有處理留白的事項及1次上班其間缺勤30分鐘。
徐解釋就該些違規行為全因其疏忽遺漏所致。有關缺勤一事,在辯方多番追問上班其間去了哪兒時,他只解釋是到便利店買東西及把其私家車從外邊駕駛回警署,但並無進一步解釋。他指在紀律聆訊時他亦坦白承認疏忽,最終亦被申斥及就缺勤一事扣薪半小時。徐指其疏忽一事成為其教訓,但並無影響工作,並於2012年及2021年先後晉升警長及警署警長,期間亦因處理不同案件多次獲上司讚賞,包括曾就警員被起底一事協助查找資料,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他又否認就本案作為專家證人時有選擇性取樣。
辯方就質疑徐的專家資格陳詞指徐明顯有誠信問題,並不適合擔任專家證人,並指他涉及相當多次數之違規,認為屬蓄意非疏忽。裁判官就此事裁決指出,須重新盤問徐屬不理想,並指控方應早些知會法庭此事,不過經考慮下維持徐的專家證人身份;27歲被告鄭榮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交替控罪則指他在同日同地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案件編號:ESCC 13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