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代步工具擬合法化 港府改口包括「風火輪」

2023年06月12日 20: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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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火輪」近年在本港盛行。
「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盛行,但過去4年本港發生72宗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導致6人死亡,港府早前透露計劃除「風火輪」以外,允許電動單車等限速行駛。不過,根據港府今日(12日)向立法會提交最新文件,建議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分階段容許年滿16歲市民在指定單車徑,使用重量20公斤或以下,獲認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當中卻包括「風火輪」。而使用者若違反相關交通罪行將被罰款。
港府在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當局在指定地點進行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測試並收集意見後,訂出相關規管安排。當局建議為電動可移動工具制定認證安排,容許最高時速達25公里,重量最多達20公斤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以及重量最多達25公斤的電動單車在本港使用,相關設備需設有白光前燈及紅光後燈,有警報儀器及煞車系統。電動可移動工具可1至2個車輪,而電動單車則可多達3個車輪。相關設備須經由認可的認證機構評估是否符合要求,合規格者將獲認證及貼上一個預定的二維碼標記,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識別。
當局又建議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使用者必須年滿16歲,並須佩戴頭盔,當局亦已成立工作小組編纂和制訂一份《實務守則》,供使用者參考應有的駕駛態度,從而安全及負責任地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守則》亦會提供可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合適單車徑的資訊。
使用地點方面,當局打算分階段開放單車徑供市民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首階段先開放若干指定的單車徑路段,一般來說需要有3.5米闊、連通度高的單車徑,有較完善的單車徑網絡及合適的道路,例如將軍澳南和白石角海濱一帶的單車徑,並視乎成效適時檢討是否開放更多合適的單車。至於電動單車,基於其操作模式近似單車,當局建議容許其在所有單車徑上使用。當局計劃今年下半年開展法例修訂草擬工作,並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