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後共拘捕260人 首宗唐英傑案判囚9年

2023年07月03日 17:4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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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唐英傑被判囚9年。
《港區國安法》規管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部勢力。干犯法例人士,刑罰主要分幾級,包括可判監3年或以下,5年和10年,最嚴重可終身監禁。
執法部門國安處交代自《港區國安法》實施3年來,共拘捕260人,當中198人為男性,62人為女性,年齡介乎15至90歲,有161人及5間公司被控,當中79人被定罪或等候判刑,又指出,大部分案件涉及本地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為唐英傑,他在2020年7月1日,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在2021年7月27日,經3名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和陳嘉信裁定唐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立,並於3日後的7月30日判刑,煽動分裂國家判監6年半,而恐怖活動罪則判監8年,兩罪刑期部分同期執行,唐被判囚共9年,另被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涉案電單車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