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朗奪金片段改配社運歌 屬首宗審訊後被定侮辱國歌罪
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張家朗前年贏得奧運金牌,事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稱《願榮光》),並上載片段到YouTube 。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作為交替控罪。他否認所有控罪受審,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是首宗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案。裁判官直言控罪性質嚴重,相當可能判即時監禁,下令被告還押至7月20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27歲被告鄭榮進,是一名攝影師。他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交替控罪則指他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審訊期間,警署警長徐志聲以專家身份作供,講述對涉案片段歌曲《願榮光》的研究。辯方曾質疑其專家證人身份,指出徐17年前曾因干犯一連串違規行為,包括缺勤及填寫記事冊有違漏,要接受紀律聆訊。裁判官最終決定維持徐的專家資格。
裁判官裁決時指,由於法庭不能簡單以司法認知分析《願榮光》的背景及應用情況,故認為需要專家協助。雖然徐志聲曾接受紀律聆訊,但相關違規行為年代久遠,沒跡象顯示他就此事件所作的研究是馬虎了事,故接納其專家身份。裁判官指,《願榮光》廣泛流傳,內容涉及2019年反修例事件。被告以《願榮光》取代國歌,而旁白及掌聲卻沒有被刪去,認為被告刻意挑選國歌來修改,不會是出於誤會或無知。被告的行為構成侮辱國歌,有損國家象徵及尊嚴,裁定被告面對的侮辱國歌罪成,交替控罪毋須處理。
案件編號:ESCC 136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