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否認偷醉酒男手提電話 續准保釋押9.13開審
5旬警員涉於今年4月,在休班期間趁1名醉酒男子不省人事時,偷取對方的手提電話。該休班警事後被控1項盜竊罪,今早(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9月13日開審,預計審訊兩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蘇志華(56歲),於控罪書上報稱為警員,據悉他稱現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與河內道交界附近燈柱偷竊屬於范浩的財產,即1部價值11,099港元的手提電話。據控方透露,將會傳召5名控方證人,控方亦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不過辯方則反對將該份紀錄呈堂。
案件編號:KCCC 13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