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涉煽动及欺诈今认罪 押8.11判刑期间须继续还押

2023年07月25日 15:31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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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右)于区域法院承认煽动及洗黑钱共两罪。
艺人阮民安涉嫌在社交网站发文咒骂法官及嘲笑警员的死伤事件,且涉与前妻胞弟以众筹为名,谎称替干犯暴动罪人士筹款,却将部分款项作私用,涉款约71.8万港元。阮今(25日)于区域法院承认煽动及洗黑钱共两罪。法官练锦鸿在听取辩方求情后,决定押后至8月11日判刑,期间被告须继续还押。
已婚的被告阮民安(43岁),于2006年曾有1项醉驾的案底但与本案不类同。辩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后并无透过第三方使用其社交媒体,相关煽动贴文已删除。辩方又指被告过往热心公益,且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被告外母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一直是“取诸社会,用诸社会”,法官则批评被告是用诸他自己。
案情指被告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多次在其Facebook及Instagram 帐户发布具煽动性陈述的贴文,包括指高级督察林婉仪的死讯是“值得庆祝的好消息”;称有退休警员在交通意外中身亡是报应煽动他人为总裁判官苏惠德因心脏病入院而庆祝;散播对行政长官的无理憎恨及宣扬港独讯息等。
另外,被告又于2021年3月至去年2月在社交媒体发贴文,发起为不同目的而设的募捐计划,包括售卖被控暴动罪及须受审的“A小妹妹”制造之曲奇,所得收益将用来资助A。但A其实是被告和其妻所虚构,并将第三方供应商的曲奇讹称为A制造。被告声称售卖曲奇,诱使他人捐款至其小舅黄天昊名下的恒生银行帐户。黄的帐户最终录得3,907笔存款,总额逾200万港元,当中约165万港元转入被告户口,被告把当中约101万港元转帐至赛马会帐户作赌博。黄的账户中约71.8万港元的存款与“A小妹妹”计划有关。被告去年2月15日被捕。
案件编号:DCCC 4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