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資料 男社工認藐視法庭囚21日緩刑1年

2023年07月31日 11:4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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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李柏納被判囚21日,緩刑1年。(溫卓賢攝)
2019年11月西灣河發生開槍案,其後法庭頒發禁止披露開槍警的姓名及其家人等資料的匿名令。不過其後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在內的多名人士不顧該匿名令及法庭早前頒布禁止向警員「起底」的命令,披露該開槍警的姓名等資料,而被控藐視法庭。其中1名涉在Facebook披露開槍警姓名的36歲社工,於早前就藐視法庭承認責任,今早(31日)於高院被高浩文法官判處監禁21日,但緩刑1年,另外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5萬港元。
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李柏納。答辯人為註冊社工,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月入約3.3萬港元的被告須照顧其母親,被告現時明白其錯誤,且公開致歉。律師又指被告非名人,影響力有限,且已在執法人員發現貼文後數天刪除。法官表示接納答辯方求情,並指案件確有延誤,故決定判處緩刑。法官又指得悉本案是同類4宗披露開槍警身份的最後1宗,故希望事件至此能畫上句號。
據申請方指,執法部門發現,答辯人在2020年6月2日於Facebook發貼文,轉載西灣河警員開槍案之新聞部道並留言稱「無人知你叫xxx」,公開了該警員的名字,涉違反了法庭頒令禁止向警員「起底」及一宗刑事案件中法庭頒令禁止披露該開槍警員身份的命令。答辯人最終於同年6月24日被拘捕並承認曾發布涉案貼文。
案件編號:HCMP 58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