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揭垃圾徵費指引存漏洞 住戶隨時要分擔鄰居垃圾費
2023年09月29日 01: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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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將於明年4月實施。
距離垃圾徵費剩下約半年,全港理應積極準備屆時的收費安排。惟有環保團體發現,環保署向多個物業類型及行業所發出的作業指引存在眾多漏洞或混淆,包括未有禁止物管公司或法團,「全包」整棟大廈的垃圾費,以及需「包底」處理違規住戶的垃圾費用,變相其他住戶有機會要分擔鄰居的垃圾費,批評有違「污染者自付」原則。清潔業界則指,已有部分大廈要求清潔公司負責所有垃圾徵費開支,相信成本最終轉嫁至住戶。
垃圾徵費生效後,市民掉家居垃圾時,均需使用指定膠袋等方式繳付徵費。環保署上月向設有物業管理組織的住宅處所提供「良好作業指引」,針對不同情況及負責人員,列出實施徵費後的要求。綠領行動檢視後發現,指引存在至少3大問題,包括未有明文禁止,物管或法團以定期支付一筆過費用,要求清潔承辦商負責所有垃圾徵費所產生的開支(全包),僅以「不應」的字眼。
清潔服務業職工會會長黃迺元亦說,近期檢視住宅大廈的清潔服務招標文件時發現,每10份已有一至兩份要求承辦商承擔所有垃圾徵費相關開支,較多為單幢式樓宇,相信物管或法團為方便實施徵費而有此要求。不過,綠領行動指相關費用最終由所有住戶平均承擔,批評做法有違「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削減市民減廢動機。
另外,指引要求清潔工人確保將垃圾送上垃圾車前,所有垃圾已妥善用指定袋或標籤處理好,否則會視清潔工非法棄置垃圾。他們需將相關違規垃圾以指定袋包妥等才可送上垃圾車。清潔工只可於已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作出一切應盡的努力,才可獲免責辯護。而若清潔人員當面接收垃圾時發現違規垃圾,清潔工需拒絕收取。
黃迺元表示,已聽到有清潔工對指引感擔憂,尤其自僱工人。他們擔心會被迫自費購買指定袋,打算明年4月便離職,促當局進一步交代安排,釋除疑慮。環團亦批評,環保署將違規責任由市民轉移到清潔工身上,令他們容易誤墮法網,又指免責辯護的要求定義含糊,政府應清晰列明「合理預防措施」。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指出,台灣及深圳落實垃圾徵費時,均要求住戶於「定時、定點、定袋」,而不是像指引一樣,只限制要以指定膠袋或標籤掉垃圾,難以追查違規人士,擔心做法最終「死路一條」,令徵費名存實亡。
環保署回應指,清潔工在收集垃圾的過程中,法例已提供免責辯護,包括是遵照其僱主指示等,而垃圾收集商亦會按情況收集遭到破損的指定袋。該署預期違規棄置垃圾的情況或在實施初期出現,署方建議法團/物管公司和清潔公司制訂新合約條款,列出指定袋的供應形式等。清潔公司可估計指定袋等的基本用量,計算超出基本用量的指定袋/指定標籤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