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蔡天鳳碎屍案再提訊 申訟費遭拒鄺氏一家押12月再訊

2023年10月11日 15:4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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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蔡天鳳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分屍案,6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姓鄺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被指疑在案發後刪除訊息及通話紀錄,被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其餘兩人涉嫌協助鄺港智逃走,被控協助罪犯罪。6人今(11日)分成3案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法庭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再訊。代表鄺氏一家4人的辯方大狀,批評警方案件主管辦事速度慢,案發距今已8個月,不斷押後對被告不公,因此申請今日訟費,結果遭法庭拒絕,一家4人續還押。
控方透露,本案有250件物件需要化驗,包括進行DNA校對,當中100件已完成化驗,化驗師已撰寫書面報告,其餘150件方面,期望短時間內完成。律政司亦已啟動法律程序。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12月20日,辯方沒有反對。原獲保釋的林舜及潘巧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由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改為每周報到一次,控方不反對,裁判官遂批准有關申請。
代表鄺港傑、鄺球、李瑞香及鄺港智的大律師雖不反對押後,但申請今日聆訊訟費,指出4名被告由2月還押至今,若押後到12月,則還押近一年,對被告構成不公。大狀批評警方速度慢,若案件主管較為用心,可能毋須不斷押後。另外,大律師又認為,控方應主動通知辯方,今日聆訊的進度,這樣或可減省訟費。控方明言,本案涉及的是不完整的人體殘肢,化驗時間較完整遺體為長。辯方反駁,遺體其實已經火化,不涉及殘肢化驗。裁判官聽罷陳詞後,認為除非不起訴,否則押後屬必然,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案中涉及被告,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姓鄺3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李瑞香則被控於2023年2月23日,銷毀對她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另外兩案各涉一名被告。任遊艇公司職員的41歲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29歲女子潘巧賢,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知悉或相信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解釋下,安排鄺乘坐遊艇至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據了解,潘巧賢是美食網紅,社交帳戶有逾3萬名粉絲,亦曾上載與林舜的合照。
案件編號:KCCC 577、640、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