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大樹吊貓屍案拘女飼主與3印傭 不排除涉「死貓掛樹頭」儀式

2023年10月17日 15: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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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4日),執法部門接獲報案,指北角碼頭海濱花園有一具貓隻屍體被人用尼龍繩懸掛在一棵樹上,懷疑該貓隻曾經被人殘酷對待。人員經深入調查,包括翻查上址附近一帶大量「天眼」影片後,鎖定4名與案有關的女子,昨晚(16日)在目標人物位於同區的住所附近,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將她們拘捕。被捕人士包括姓周(69歲)本地女飼主,以及3名印尼籍家傭(24至33歲),當中女飼主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報到;其餘3人則仍被扣留調查。
調查顯示,3名被捕女外傭是由女飼主及其家人聘請,所有人均無虐待動物的前科或情緒病問題,暫時未知犯案動機。涉事貓貓是一隻雄性成貓,體內無晶片,有人聲稱飼養該貓近7年,惟牠近日因病去世,遂按傳統儀式處理其屍體。貓屍在案發後交由愛護動物協會檢走,初步無發現牠有任何表面傷痕,至於貓隻被吊掛前的狀況、健康情況及確實死因,仍待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以及漁護署的解剖化驗作判斷。
消息指,上周五(13日)晚上7時許,被捕4人曾推着載有一個紙箱的手推車前往事發地點,並在短暫停留後離開,但回程時沒有攜同紙箱返回住所。此外,涉事女飼主在家中亦飼有1隻雌性成貓和2隻幼貓,牠們均獲得妥善照顧。
調查人員表示,執法部門非常重視動物權益,並竭力打擊一切殘酷對待動物行為。該部門重申,「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元和監禁3年;動物屍體的處置是受香港法例第132BK章《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0條規管,條例訂明,任何人不得將任何屍體或屠體,放置在或安排其被放置在街道或公眾地方,以及任何水道、溪澗、渠道、溝渠、水塘或香港水域等,違例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據了解,台灣早期有「死貓掛樹頭」的民間習俗,有指如果將貓屍土葬,屍體經過日曬雨淋,便會變成貓妖肆虐,但只要將貓屍掛上樹,經過七七四十九日風乾,待其魂魄一散,牠便能夠再次轉世為貓,不會再回來索命。直至今日,相關習俗在台灣仍然時有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