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淥女童虐兒罪成 男警判囚28個月 同居女友入獄15個月

2023年11月01日 16:5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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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逼兒子自瀆及向親友騙財的被革職的男警,早前承認以熱水燙傷前同居女友的年幼女兒,同樣涉案的同居女友則否認虐兒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今(11月1日)判處該革職警監禁28個月,且與他早前因其他案件判囚的68個月分期執行。女被告則被判監15個月。法官直斥男被告為了娛樂及滿足其虐待性本質而犯案,並非魯莽行事。法官又指事件對事主屬雙重悲劇,因其母親亦涉案,但事主仍繪畫為母親求情,法官對如此可愛女童的遭遇感痛心及同情。
男被告F.S.L.(49歲)及女被告W.N.M.(33歲)同被控1項虐兒罪,案發於2020年5月某日,並涉及當時5歲的女童X。男被告認罪,女被告則不認罪。
據案情指,X於2014年出生,為女被告女兒。男女被告於2019年12月成為情侶,兩人與X自2020年1月起同住於北角某單位。同年5月某日,女被告替X洗澡期間離開浴室接電話,男被告突走進浴室,並以花灑開熱水淋向X,燙傷X右半邊身體致皮膚脫皮,X尖叫並要求男被告停手,他卻沒有停手。女被告入浴室並將水溫調低。惟X的軀幹、大腿和手臂已嚴重燙傷,但男被告只買藥膏替X塗抹了一周。X於2020年7月6日,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發現她右臉、頸及肩等有燙傷情況,且復原進度不佳,傷口受到金黃葡萄球菌感染,X最終需留院10天後才出院。
女被告自辯稱,男被告自稱是加拿大回流的執業大律師,案發後才得悉他是警員。她又稱男被告曾騙取她信用卡及首飾等,並用各種方法隔絕她與外界聯絡,案發後經常威嚇、虐打及性侵她,她聽從男被告說話沒有帶X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DCCC 3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