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試驗復試驗 合法進程只聞樓梯響

2023年11月17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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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做事手腳極慢,電動單車等代步工具合法化一事,探討多年只聞樓梯響,至今仍無具體落實日期。而現時市面上電動可移動工具五花八門,用家愈來愈多,「准買唔准用」令不少市民墮入法網。有政府專家接受《東呼即應》訪問時指,本港不少交通法例守舊、追不上現代化,遠落後於其他地區,認為政府有必要與時並進。
港府遲遲未將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社會有不同看法。市民譚先生指,電動單車快極有限,當局立法規管太遲了。李先生則認為,「電動單車有需要考牌,或至少要先懂得單車徑上知識」。亦有市民認為,電動可移動工具需要有法例規管,而最重要是用家做足安全措施。
目前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單是執法部門上月19、20日一連兩日打擊行動中,已有2男1女踩電動單車而被捕,涉嫌干犯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
為探討合法化,運輸署前年起先後於在大埔白石角海濱長廊旁,以及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展開實地相關試驗,並去年第二季再展開為期半年的先導實驗計劃。此外,港府早前亦委託生產力促進局研究初步規管,建議容許使用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車,但須符合多項安全要求,如重量上限20公斤、闊度超過65厘米、最高時速25公里,以及安裝照明裝置、制動及停車裝置等。
至於「風火輪」、兩輪或懸滑板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雪屐等,因未必有車頭燈、反光燈,以及有效的煞車系統,故未能符合安全要求而不准合法化。當局另建議,相關使用者毋須考牌,亦無年齡限制。然而,當局制訂具體立法建議,但目前仍無具體落實日期。
面對全港多區行人路、單車徑、馬路上,經常有電動可移動工具飛馳。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中國香港汽車會永遠榮譽會長李耀培接受《東呼即應》訪問時認為,香港地小、人多、車多,路面狹窄,故電動可移動工具不適宜在馬路上使用,故傾向放寬在單車徑上行駛。
李耀培指出,「未必只是電動可移動工具,香港許多交通法例是追不上現代化」,包括以往燃油車、近年的電動車亦面對同樣情況等。「最主要是因為香港出牌的法例比較守舊,沿用回舊式的英國那一套。」他認為,本港法例比較陳舊一點,較落後於其他國家,需要與時並進。
運輸署回覆查詢時指,設立電動可移動工具規管架構,必須修訂現有法例,政府已於今年6月就上述建議的規管架構,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並會視乎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和對電動可移動工具詳細規管安排的研究,以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並適時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