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富邨前保安主管涉收下屬利是調崗位 2人同遭廉署起訴

2023年11月21日 14: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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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一名公屋前保安主任及其下屬。
一名公共屋邨前保安主任涉嫌收受4,000港元「利是」,為下屬保安員編配心儀工作崗位,2人昨(20日)同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廉署接獲房屋署轉介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該主任涉嫌在她生日後及農曆新年期間接受下屬的「利是」,以安排對方在樂富邨「座頭」工作。2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明日(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70歲被告陳秀雲,為嘉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保安主管,被控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其下屬48歲嘉怡前保安員梁金蘭,則被控2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
案發時嘉怡獲房屋署委聘為樂富邨提供保安服務。陳秀雲為該邨早更保安主管,負責擬備保安員的每日工作更表,梁金蘭則是她其中一名屬下保安員。嘉怡禁止員工就其職務提供或接受任何利益。去年11月中至今年1月底期間,陳秀雲涉嫌接受梁金蘭2封「利是」共4,000港元,以在編配保安員工作時優待梁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