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起非持續居住公屋修訂為3個月 房協明年4月收緊富戶政策

2023年11月27日 16:4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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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將短、中、長期三個階段實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
房協目前轄下共有約3萬個出租屋邨單位,為更有效善用公屋資源,房協今日(11月27日)公布將推出一系列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情況。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表示,有關措施將有十項及分短、中、長期三個階段實施。其中短期措施主要為即時提升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例如縮短丟空或非持續居住的期限,由周五(12月1日)起,非經常持續居住的定義將修訂為3個月;因曾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被終止租約人士5年內不能重新申請公屋,而相關資料亦會通報予房委會作紀錄。
潘續指,中期措施則包括擴大「富戶政策」涵蓋的租戶,富戶需要更頻密申報是否擁有物業及持續居於單位,以及授權房協向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等。而新增措施亦包括,由明年4月起,規定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在簽訂任何買賣協議的香港住宅物業後,必須於1個月內向房協申報,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租戶必須遷出其單位,並稱房協長遠會研究將「富戶政策」至轄下所有租戶。
至於調查方面,房協會將非辦公時間家訪安排恒常化,並加強宣傳教育,增加舉報途徑,包括於房協網頁增設舉報懷疑濫用公屋的電子表格。房協重申,就收回公屋單位設有上訴機制,租戶可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向房協設立的相關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