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危駕釀3車相撞4傷意外 控方申轉介區院處理 被告准保釋
28歲休班警員於今年6月凌晨時分,駕駛私家車在旺角彌敦道及旺角道交界疑撞到一輛的士,至其失控撞毀約2米鐵欄及撞倒1名女途人,另一輛的士則懷疑收掣不及撞向該輛私家車。經執法部門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上月拘捕該名涉案警員,落案起訴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早(12月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適合交由區院處理,故申請押後以等待轉介文件。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2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任何汽車。
被告姚新燊,報稱任職警察。他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於2023年6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馮姓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警員涉及各種罪行過往時有發生。今年7月26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獲屯門屯隆街2號一店舖職員報案,指懷疑1名女子從上址盜去一些總值約160港元的貨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黎(39歲)女子涉嫌「盜竊」被捕。疑犯於被控1項「盜竊」罪,並於10月26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將於12月7日再訊。被捕人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今年4月6日,警方接獲1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疑被1名男子襲擊。人員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8月4日拘捕1名37歲男子。該被捕男子被控以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已於8月16日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23日開審。該名男子為1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KCCC 31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