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容許3類情況物理治療免轉介 包括出示醫生診斷文件

2023年12月05日 18: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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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建議修例,3類指定情況下容許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免轉介提供服務。
當局向立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容許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療師可在指定情況下毋須醫生轉介,直接為病人提供服務,以及容許放射技師和醫務化驗師在指定情況下,接受中醫師轉介。
根據相關文件,當局建議在《輔助醫療業條例》制定條文,明確容許物理治療師於3類指定情況為病人直接提供服務,包括病人能出示在12個月內獲醫生診斷的證明文件,例如門診、覆診或出院記錄;病人已納入由指引主導的協定醫護流程,可發出臨床指引的認可機構初步包括醫務衞生局轄下的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以及病人正值緊急情況或處於院舍環境,令醫生轉介未必切實可行,當局建議先由物理治療師管理委員會就現行守則中相關「緊急情況及某些情況」進行討論,再將方案呈交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同意。
當局認為,現時條例未有就轉介信訂立有效時限,坊間大部分物理治療服務機構一般要求病人出示於6個月內發出的醫生轉介信,相信訂立12個月的時限能確保醫生診斷的時效性,風險較為可控,亦同時便利病人,特別是長期痛症患者尋求物理治療。當局亦建議,將持續專業發展訂為5類輔助醫療專業人員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強制要求,包括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視光師、放射技師及醫務化驗師。
另外,本港首間中醫醫院將於2025年底起分階段投入服務,當局建議首階段由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及其轄下相關委員會修訂相關執業守則,容許在該院工作的放射技師和醫務化驗師,接受同院中醫師轉介,為病人提供診斷成像檢測及化驗檢查,次階段則在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及其轄下中醫組完成相關專業討論後,向管理局作建議,進一步修訂放射技師及醫務化驗師的執業守則,以容許接受中醫師轉介,為病人提供特定的診斷成像檢測及化驗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