錶帶公司會計穿櫃桶底涉款逾千萬 今承認盜竊罪被判囚64個月

2023年12月11日 15:4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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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錶帶的製品廠公司1名會計文員,自2008年起的近7年內,利用公司的支票簿並修改了公司的187張支票的抬頭人,把公司的款項存入自己的私人戶口,涉款約1,197萬港元。至公司董事發現虧本查帳,始揭發該會計文員穿櫃桶底。他今(11日)於高院承認1項盜竊罪,被判囚64個月。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斥被告違反誠信,雖然被告求情稱母親及妻子均患癌,但個人背景非有效求情因素,判刑亦須考慮到涉案公司沒買保險須負上近全數損失。
被告賴卓宏(51歲)被控於2008年11月3日至2015年7月7日之間,盜取屬於Bestrap Manufactory Limited(下稱BML),總額為11,975,559港元財產;辯方求情指,已婚被告育有一對子女,兒子患自閉及發展遲緩,被告母親及妻子亦均患上癌症。被告自2002年起在BML任職,至2015年被辭退,之後另覓新工幫補家計。辯方指被告因不幸家庭情況致入不敷支,並欠下高利貸,望靠運氣解決卻又再欠賭債,最終因而犯案,至今只能償還公司十多萬港元。辯方承認被告有一定程度計劃,但未經精密安排,自案發後亦蒙受巨大壓力。法官指案發至今已達8年,認為案件有延誤,給予酌量減刑。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售賣錶帶的BML之會計文員,負責結算公司開支及記帳,且管有BML的滙豐銀行戶口支票簿,上述戶口僅限用於公司轉帳及開支。被告於案發的近7年間,將公司合共187張支票存入自已的私人戶口,涉款共逾1,100萬港元。BML管理層發現自2015年起發現公司虧損,經查帳及向被告查詢後,他承認曾盜取公司約600萬港元,其後還款約13.2萬港元,同日被辭退。公司其後報案,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沉迷賭博及投資失利,在支票抬頭用可擦筆填上供應商名字,待董事簽署後把抬頭改成自己名字,再將支票存入個人戶口,盜用公司款項還債。
案件編號:HCCC 10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