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遭同袍辱罵妻母索償 官斥鬧人就上庭「請一萬個法官都唔掂」

2023年12月15日 13: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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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警署報案室工作的警員,早前入稟區院,指控駐守槍房的高級警員屢次刻意為難他,又稱「你老婆畀我X」、「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原告認為涉性騷擾及性別歧視,向該警索償16萬港元;被告方今日(15日)於區院申請剔除訴訟。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作書面裁決。原告指被告的粗口字句冒犯了其家人,屬於性騷擾行為。但法官質疑被告談及的對象非原告,亦沒有作出任何針對原告本人與性相關的行動,更稱「如果鬧人一句就日日上來講,咁請一萬個法官都唔掂」。
原告是吳漢森(譯音),被告原本分別是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但原告其後主動向法庭表示終止針對警方的法律程序。原告並無律師代表並親自陳詞。區院法官梁國安指,涉事的語句是一般市井之徒的鬧人說法,並非對原告本人提出性要求或行為,針對的是他家人,似乎不屬條例所指對原告構成性騷擾。法官又指被告當時只是責備原告,他更舉例指如被告責備他「你咁蠢嘅?」是否歧視他愚蠢。
原告則力陳,被告的行為確對他構成性騷擾,即使對象並不在現場仍屬冒犯。他舉例指,如某人提議另一人進行換妻性行為亦是性騷擾,但法官指這亦並沒有對聽到此說話的人性騷擾,因針對性行為為該人妻子。原告方則引述女子鄭燕芳控告菜販赤裸上身及講粗口的案例,指當時法庭亦認為講粗口並不等同性騷擾。
據入稟狀指,原告於案發期間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林則是駐守同一警署槍房的高級警員。原告指他於2020年7月22日把裝備歸還予槍房時,因態度問題與被告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顆交出,被告其後正式投訴原告。原告其後曾道歉,之後警署內不斷傳出關於他的傳聞。直至2021年6月19日,原告再到槍房時,被告不止5次向他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雖然被告於翌日道歉,但原告不接受。原告指對於林該些說話感到被冒犯,認為涉及性騷擾,要求林就事件賠償16萬港元。
案件編號:DCEO 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