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披露受查人士身份 35歲女子准保押明年1.23判刑

2023年12月19日 19:4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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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涉嫌披露一名受廉政公署調查人士的身份,早前遭廉署落案起訴。她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李泳恩,35歲,自由工作者,承認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
案情透露,廉署於2022年8月中接獲一封由被告發出的電郵,投訴一名銀行客戶懷疑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其取得貸款。被告其後獲廉署人員提醒不要向其他人士披露其舉報,否則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調查發現被告於2022年9月中向該銀行發送匿名電郵,披露上述銀行客戶是廉署調查的受調查人,以及該調查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