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 鄺氏3人加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 前家姑保釋被拒

2023年12月20日 1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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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蔡天鳳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分屍案,6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姓鄺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被指疑在案發後刪除訊息及通話紀錄,被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其餘兩人涉嫌協助鄺港智逃走,被控協助罪犯罪。6人今(20日)分成3案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鄺氏3人被加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3人將轉介往高院審理;前家姑的案件會轉介至區院審理;其餘2人的案件則再押後。6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2024年1月29日至2月29日再訊。蔡的前家姑申請保釋,結果被拒,須續還押。
案中涉及被告,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姓鄺3人被控於今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李瑞香則被控於今年2月23日,銷毀對她進行刑事調查謀殺的資料。
鄺氏3人今日被加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此控罪和謀殺將交付高院審理,法庭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在東區法院展開交付高院程序,期間3人續還押。至於李瑞香方面,控方指,針對她的控罪將轉介區院審理,此案押後至明年1月31日再訊,以便準備相關轉介文件。李瑞香有保釋申請,控方反對,裁判官最終駁回申請。
另外兩案各涉一名被告。任遊艇公司職員的41歲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29歲女子潘巧賢,同被控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當鄺港智犯可逮捕的罪行即謀殺罪,而知悉或相信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解釋下,安排鄺港智乘坐遊艇至澳門,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鄺港智。此兩案押後至明年2月29日再訊,讓控方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潘巧賢的代表大狀今日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她離開香港。控方反對。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拒絕此申請,下令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KCCC 577、640、6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