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鳳街車房爆炸案死者家屬索償 法官判東主遺孀等須賠償72.7萬元
2023年12月29日 15: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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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俊豪於2020年因該宗爆炸案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被判監8年。
慈雲山環鳳街1間車房在2015年4月26日發生大爆炸,造成包括車房東主等3人死亡及9人受傷。除車房東主外,其餘2名死者的家屬就事件分別入稟高院向東主遺孀及涉事車房技工索償。由於其中一案的索償金額只有72.7萬港元,故轉交區院處理。就該案兩名被告均承認責任,但東主遺孀爭議索償金額,認為只需賠償33.9萬港元,故需開庭審理。經審訊後區院暫委法官周偉倫今(29日)頒下判詞,認為原告方索償金額合理,下令被告須賠償72.7萬港元及支付訟費。
於該宗大爆炸身亡的3名死者是男子陳錦波(61歲)、男子胡漢偉(47歲)及女子伍靄霞(65歲),分別是的士司機、車房東主和附近玻璃鏡店東主。本宗區院索償案的原告是陳錦波的遺產管理人高少賢(譯音),被告分別是涉案車房技工黎駿豪及胡漢偉的遺產管理人曾穎詩。黎俊豪於2020年因該宗爆炸案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被判監8年,現時仍在服刑。兩名被告早前已承認責任,且只有曾穎詩爭議索償金額,故須開庭處理。
原告追討的包括喪親之痛損害賠償、死者過身後原告失去供養費所造成的損失及殮葬費。曾只爭議供養費用方面,原告認為該份應賠償50萬港元,因死者身前平均月入約2萬港元,每月會給原告約5,000港元,並預計70歲退休,涉及100個月的費用。曾則認為只須賠償11.7萬港元,因在2019年的黑暴事件及翌年的疫情均影響的士司機收入,認為死者若在身,該段時間的月薪不可能有2萬港元,死者亦可能會提早退休。不過法官指被告方未有提供該時段的士平均收入的數據,而根據現有的數據顯示在2015年,與死者同時段工作之的士司機平均收入為3.3萬港元,認為原告以月入2萬港元作估算並非不合理。考慮過後法官最終頒令原告可共獲賠償72.7萬港元。
案件編號:DCPI 4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