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推「打斜」過馬路合法化 尖沙咀及沙田兩十字路口先試行

2024年01月05日 10:4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當局正研究「打斜」過馬路合法化。(陳俊華攝)
現時本港多處十字路口都經常有大批市民為省時間而「打斜」過馬路,但實屬違法。惟有關情況將會合法化,運輸署向傳媒表示已審視尖沙咀及沙田共兩個十字路口,認爲有關兩個路口適合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其中在沙田,有關設施已大致完成安裝,又指對角行人過路處可讓行人用較短距離和時間步行至對角路口,改善步行環境。
運輸署指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及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即沙田圍站對開)十字路口適合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惟需小心考慮個別路口特性,包括行人需要、路口車流和人流、過路距離和所需時間等,確保設對角行人過路處後有關路口仍可維持足夠車輛通行能力。
記者今日(5日)下午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了解,現場十字路口的對角位置加設了支柱,惟地面未見有畫線,而現場不少人都會打斜過馬路。而在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同樣有不少人打斜過馬路。
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認為,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過路行人眾多,「斜行」過馬路可帶來方便,試行成功亦鼓勵正式推行。另一油尖旺區議員許德亮指計劃需以行人安全為優先,建議地面要有清晰指示,分清可斜行和不可斜行的馬路,讓行人容易識別。
而將軍澳唐俊街和寶邑路交界亦經常有大批市民會「打斜」過馬路,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期望署方可在該十字路口實施對角行人過路處,若計劃可行,應於多區推行。另外,議員劉國勳亦向傳媒透露,上月與運輸署人員考察北區的十字路口,署方初步同意北區祥和邨十字路口適合研究設對角過路處,相信署方大方向是在全港18區都可設斜行過馬路試點。
現時法例規定行人不可在過路燈的「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15米內橫過馬路。執法部門上月就行人違例發出1,054張傳票,當中124張涉及該違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