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基建延伸空間及輻射問題 議員表示擔憂

2024年01月12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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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
施政報吿指要加強香港第五代流動服務基建(5G)的措施,政府提出《2023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希望便利授權流動網絡營辦商進入新建樓宇的預留空間裝設和維持流動通訊設施,相關法案委員會今(12日)進行審議期間,有議員指公眾關注相關設備帶來的輻射影響,以及設備預留空間的歸屬和責任應誰屬。當局回覆指會做更加教育和巡查以釋除公眾疑慮。法案委員會雖完成逐條審議,但議員表示需視乎局方事後補充書面答覆的滿意度,爭取於2月21日於立法會三讀。
條例草案主要為修訂《條例》第14條,讓營辦商可更容易獲批給權利進入新建樓宇;由通訊局發布工作守則,訂明在新建樓宇內裝設流動通訊設施所需的基建設施的最低標準/要求,即《流動通訊設施工作守則》;修訂相關政府部門轄下的行政指引/實務守則/作業備考,以實施空間要求,規定新建樓宇須預留指定空間,而該空間的面積將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
議員梁毓偉關注預留的空間大小,擔心有管理公司利用擺放水龍頭、街磚、廁所板等物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郭頴詩表示工作守則對預留設施空間大細有具體要求,業界、營辦商、發展商也會一同商討,當未來有更先進科技,都可在同一空間做發展,工作守則也會清楚講明房間僅預留作流動通訊設施。
多位議員指公眾擔憂輻射問題,通訊事務副總監趙佐達指所有電訊商要開啟基站,必需要向通訊辦作出申請,嚴格遵從相關國際電訊標準組織,所訂立的有關於輻射的安全限值,符合要求才可開啟使用基站,也要提交報告證明基站符合所有輻射標準,通訊局亦會作巡查和實地測試。
議員謝偉銓表示香港自2020年推出商用第五代流動服務後,現時5G網絡覆蓋已逾九成人口,質疑條例的成效為何,擔心將來賣地條款增加,要多幾個部門批核拖慢時間,認為政府一方面聲稱要簡化審批程序,另一方面增加審批要求,是「各自為政」,有詢問6G技術誕生後是否要再改條例。郭表示現時營辦商要裝基站要經過複雜冗長和發展商、業主商討的過程,現有樓宇也未必有空間,加上費用高昂,因此希望條例令流動網絡的鋪設和固網一樣,自動在新樓已經有,將來各個部門審批也會更自動方便。
議員馬逢國則表示幾個營辦商和發展商有密切關係,過去曾有營辦商利用集團市場優勢地位,令其他營辦商進入市場有障礙,詢問如何確保各個營辦商有公平公正機會。郭回覆指工作守則要求相關空間共用,而營辦商和發展商也會共同參與傾談,認為將來壟斷機會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