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北角卖淫集团拘18人 包括主脑租客

2024年01月19日 10:5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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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检获的证物。
执法部门留意到去年年初,本港自内地通关后,北角皇冠大厦某一楼层10多个劏房单位被翻新,并用作“一楼一”卖淫活动。
执法人员于是定期巡逻,了解当区居民的投诉,收集及分析情报并展开调查。人员于过去年10个月,联同入境处多次作出拘捕行动,当中涉及大批“违反逗留条件”非本地女子,惟经多次行动后,仍有非本地女子进驻上址卖淫。执法人员向相关处所的租客、占用人及负责人等,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5条,准许或容受处所全部或部分经常用作卖淫,而向他们作出通知。
据悉,卖淫活动在全盛时期,上址楼层共有24个单位,其中有17个单位被改作成29个劏房用作卖淫活动。而人员多次“放蛇”拘捕近40名分别来自内地、泰国及印尼性工作者。经多次执法行动后,上址的“一楼一”数目大幅下降至少于4间。
人员于1月17及18日展开代号“天丛”的拘捕行动,8男3女涉嫌“租客等准许处所用作卖淫”被捕,他们涉嫌为涉案单位的租客、占用人或掌管人等。另外,2男1女卖淫集团成员则涉嫌“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及“控制他人而目的在于卖淫”被捕。被捕人年龄介乎35至73岁。
此外,人员联合入境处联合行动,在区内其他处所拘捕4名正在卖淫内地女子(27至40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行动中,检获大批证物包括避孕套、润滑剂、漱口水、一次性毛巾、闭路电视、价目表、光管等。全部被捕人士中,除4名内地女子外,现获准保释候查。
调查显示,卖淫集团由黑帮操控,其中一名集团主脑以“租上租”形式向大厦业主或租客租用指定房间,另一名主脑负责招揽内地女子到上址卖淫。集团向卖淫女子收取3成佣金,每月的营业额约2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