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前聯席董事涉私吞客戶逾1.32億元 認2項洗黑錢罪收押候判

2024年01月30日 16: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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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孫健榮今在高院承認2項洗黑錢罪,收押候判。
時任瑞士銀行聯席董事於2016年至2018年間,涉向2名內地客戶聲稱以人民幣匯款來港有麻煩,着2人把款項存入他的內地銀行戶口,轉換成美元或港元,再存入2人在港的瑞銀戶口。2名客戶遂先後把約1.3億港元存入該聯席董事的戶口,他卻趁機把款項據為己有。客戶發現戶口負債,最終揭發事件,執法部門調查後,發現該聯席董事在案發時,持有6輛法拉利等名車及多個在英國及內地的物業。被捕聯席董事今(30日)於高院承認2項洗黑錢罪,收押至3月5日接受判刑。
涉案36歲男被告孫健榮,案發時是瑞銀聯席董事。原被控1項欺騙、1項盜竊及2項洗黑錢罪共4罪,他承認該2項洗黑錢罪,餘下控罪獲准於法庭存檔。洗黑錢的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8日,在香港以其在滙豐銀行及恒生銀行的戶口,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獲得的得益,涉款逾1.3億港元。
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12月起成為瑞銀香港的聯席董事,2014年3月起擔任從南京來港定居的內地男女于全利及樓小洁,在港開設的瑞銀戶口之客戶顧問。被告於2016年10月向2名事主稱以人民幣匯款來港會有麻煩,着2人把款項存入他的內地戶口,他再把款項轉為港元或美元帶來港,再由其表親的香港戶口轉到2人的瑞銀戶口。2人於同年11月起至2018年2月,把約1.32億元人民幣轉到被告的內地戶口。被告其後把轉款單據的照片轉發予2人查看。
2018年6月被告離職,新的客戶顧問更新事主帳戶時發現,有關戶口負債高達1.24億港元。2名事主遂向被告查詢,他曾以公司戶口托管款項等作為解釋,並於6月12日與2人到瑞銀在港的辦公室作查詢。惟瑞銀最終報案,調查下發現被告於案發時持有6輛法拉利及林寶堅尼等名車,並持有3個在英國及2個在內地,共值2,900萬港元的物業,另外亦在案發時間於英國倫敦購入合共有27個單位之物業。調查又發現,稅單顯示被告於2014年至2018年間總收入只有400萬港元,但案發時他持有的滙豐銀行及恒生銀行戶口,曾存入合共約1.34億港元。
案件編號:HCCC 7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