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社署職員轉介病人入住 安老院東主認罪

2024年02月02日 15:5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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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廉政公署早前分別落案起訴1名私家安老院經營者及1名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控告2人涉嫌收賄及行賄,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該安老院。該2人的案件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該安老院經營者承認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另1被告則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2人續准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是李麗珍(51歲,女,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及邱俊和(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李於今早認罪;邱另被控作為交替控罪的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他暫毋須答辯。
李承認的案情指,樂年護老院是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上其中一所私人安老院,李作為樂年的董事及股東。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1名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但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且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作建議。案情指李於案發期間,串謀該主任,使對方接受賄款以轉介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至樂年護老院。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該主任於案發4年多期間,先後安排共33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
案件編號:WKCC 434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