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毆巴士車長罪成囚8周 外籍律師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2024年02月09日 16:4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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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該外籍律師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六旬外籍律師於2021年在灣仔乘巴士過海,疑因車資問題與司機爭執,及後更被指對司機箍頸揮拳施襲。他否認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受審,但被改判襲擊罪成,被判監8周。他不服定罪並向高院提出上訴。暫委法官胡雅雯經開庭後,今日(9日)頒下判詞,裁定該外籍律師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法官指巴士閉路電視片段與巴士司機的描述不符,故認為定罪不穩妥。
上訴人是Clement Richard Mark(祈朗貽、61歲、律師)。據控方案情指,2021年7月29日晚上10時許,上訴人在灣仔游泳池站登上一輛新巴後,未有即時支付車資。當巴士駛過海底隧道後,車費由原本的10.9港元降到6.6港元,他才拿着八達通卡支付車資。車長欲伸手阻止,但被告強行拍八達通卡,其後才拿出數枚硬幣。車長將上訴人手中一枚5元硬幣投入錢箱後,上訴人情緒激動。車長稱他停車及讓其他乘客疏散,但阻止上訴人落車時遭他襲擊,包括打他背部2至3下、箍頸,及拳打他臉部先後共9至10次。
不過法官在重新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片段並不支持車長的說法。車長稱是在他替上訴人投入硬幣,對方坐下後,他才決定要乘客下車並找支援,但是片段卻拍到早在上訴人找硬幣時車長已開始打電話。另外,雖然車長曾解釋鏡頭有盲點拍不到襲擊事件,但法官觀看他聲稱受襲後的片段,發現他行動自如,且可上車下車,不似遇襲受傷。由於片段與車長的描述不符,法官認為定罪不穩妥,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編號:HCMA 44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