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津4月起調高15% 議員促申領期降至最快2個月

2024年02月19日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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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家庭津貼4月起調高15%,額外開支達2.57億元。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9日)召開會議,討論增加在職家庭津貼(下稱:職津)金額事宣,有議員關注職津的申領期及工時門檻。議員顏汶羽表示,很多僱員都係零散工,未必符合要求,加上很多申請人亦急需政府支援,建議當局將申領期由6至12個月,縮短為2至12個月,並將職津的每月工時要求加多一層到64至144小時。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回覆指,申領期是視乎政府的人手變動,如要縮短至2個月,就需要再多一點人手,以核對申請人住戶資產、工時等資料。他指,以現時的人手編制,縮短申領期只會令申請時間變長,所以「呢一刻未必會郁動住」。至於工時方面,若以26個工作日計算,144小時即每日工作5.5小時,水平合理,加上職津原意是旨在鼓勵全職工作,若降至64小時就很難達到政策目標。
議員陳沛良則表示,有部分職津申請人為散工或自僱人士,並非以月薪計算,當局則以「自我申報」的誠信制度處理,截至去年2月,一共有2.05多宗類似申請,故撇除申報,另關注當局有否其他抽查或審查方式,以防止職津遭到濫用。
何啟明表示,局方現時是以「風險為本」方式預防職津被濫用,所以會不時進行抽查,自計劃於2018年4月推出以來,特別調查組共發現逾1,400宗濫用個案,佔整體0.22%,涉及金額1,300萬港元,佔整體撥出津貼額約0.14%,認為濫用情況並不普遍,但局方仍會繼續打擊,防止有關情況出現。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處長曾裕彤亦指,自述聲明申請佔整體申請量約20%,強調政府就著不同工種,亦有不同方法審查,以確保聲明的真確。他以地盤為例,即使工人沒有工時證明文件,但當局亦會詢問申請人,要求提交其他如平安卡等類近的證明文件,以證明申請人是在該方面工作。
議員鄧家彪亦指,職津每6個月申請一次,或令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不穩定,關注當局可以改為每月一次;又指積金易平台若如期實施,關注可否與職津的申請資料對摺,以證明申請人的月入狀況。何啟明指,若改為每月申請,變相申請人需每月遞交資產、工時等證明文件,坦言「我哋(政府)唔嫌煩,可能打工仔都嫌煩」,故認為目前的申請期為適當的平衡;至於積金易平台資料對摺,則會另與積金局研究商討當中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