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基未婚妻被控6罪 申請保釋被拒即時還押看管

2024年02月20日 09:3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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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李龍基的畫家未婚妻王青霞(Chris)近年黑材料不斷,自稱透過優才計劃來港的她,突傳出因內地旅客身份涉逾期居留,而遭入境處拘捕接受扣查,今日(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早上8時許,Chris由入境處的車輛送抵法院。
約10時許,現年36歲的王青霞上庭時穿黑外套,束馬尾,戴綠色口罩,神情憔悴,目無表情,因新案件首日提堂,裁判官請主控官向被告讀出控罪,包括兩度違返逗留條件、涉及兩間大學的虛假文書等,共被控6項罪行。每項控罪王青霞都表示明白,辯方申請保釋,但遭控方反對,最終裁判官表示法庭經仔細考慮,針對被告人的證供,表明這類型案件根據上訴庭量刑指引,一經定罪要面對長時間監禁,決定拒絕保釋申請還押,辯方就申請保釋2月28日早上9時30提訊,而案件就押後至4月16日再次提訊。律師庭上指被告36歲,無業,14年前認識未婚夫,並指其未婚夫為著名歌手,但未有開名。兩人於2018年同居至今。下午大約1時40分 Chris由懲教署囚車送離法院。
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王青霞6條控罪:
(1)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取得入境證申請,而作出明知虛假陳述,聲稱在萊頓大學獲頒發工程學碩士學位。
(2)使用虛假文書,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有三份畢業證書的副本屬虛假。
(3)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0年2月9日為止,而在2023年3月26日仍留在港。
(4)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聲稱在2023年3月26日的前幾天從內地經港珠澳大橋管制站入境香港。
(5)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3年4月24日為止,而在2024年2月17日仍留在港。
(6)管有虛假文書。三份畢業證書副本,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保管該文書。
案件編號:STCC/6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