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聚令IFC組織示威判感化 「Lunch哥」上訴得直獲撤罪

2024年02月26日 17:3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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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永上訴得直並獲撤回定罪。
常於示威現場現身的「Lunch哥」李國永,涉嫌在2020年9月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商場內組織示威,違反當時有效的2人禁聚令,被票控組織受禁群組聚集。他不認罪受審後於2022年被裁定罪成,被時住任裁判官葉啟亮判處15個月感化。李不服定罪並提出上訴,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今日(26日)頒下判詞,裁定李上訴得直並撤回定罪。判詞指不認同證據在毫無合理疑點下顯示李必定涉及安排及籌備本案的行動。
現年21歲的上訴人李國永,被控於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法官於判詞指,本案並非一宗涉及遊行的案件,從片段所見上訴人亦只是僅在叫口號及在商場游走。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是「和你lunch」活動的發起人或組織者,他的行為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其行為未必足夠令他可達致相關有罪的推論。而且本案證據只能顯示有人和應上訴人的口號,未能顯示有人跟隨他遊走。由於未能證明上訴人必然涉及安排及籌備本案的活動,故裁定他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 4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