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癌症病人冒保單持有人索償 進出口公司女助理判囚32個月
2024年03月04日 17: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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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助理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囚32個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多人,指他們涉串謀詐騙保險公司,藉安排癌症病人冒充保單持有人到多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取得患癌證明以申請危疾及醫療保險索償。案件涉及10份保單,並成功獲批出約2700萬港元賠償。其中1名內地進出口公司女助理,涉安排胃癌病人冒充自己在港求醫,向本港保險公司申請索償後被拒。她再以同一手法安排確診患卵巢癌患胞姊來港求診,並再申請索償。該女助理今(4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囚32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指,被告是保單持有人和索償人,如沒有她參與其中,欺詐計劃不會成事,加上她多次來港將身份證借予別人,必然知道涉不軌企圖。鄭官又指,她首次索償失敗後沒有知難而退,反而再次犯案,對保險公司造成潛在損失,故決定判囚。
女被告廖小伊(45歲,設計師),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5月經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友邦保險)時任保險代理王家強向友邦保險購買了一份危疾保單,期後作出索賠但不成功。廉署就有關保險索賠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期後發現被告的姐姐廖小玲於2019年11月被診斷患上卵巢癌,其後在王的安排下,於同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多次假冒被告,到兩間醫療機構進行檢查或治療,以協助被告以患病為由向友邦保險索賠。被告的索賠最終被友邦保險察覺有異,繼而拒絕或暫停;廉署早前已起訴廖小玲、王及另外2人串謀詐騙、偽造及煽惑他人偽造罪名。王及該2人於上星期在高院認罪被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廖小玲則於去年11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4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