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權索大廈CCTV片公職失當罪成 警署警長及警員同判囚7個月

2024年03月06日 15:3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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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油尖警區反黑組的一名警署警長及一名警員,涉嫌越權獲取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錄像,2人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經審訊後,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裁定兩名被告面對的控罪均罪成,今日(6日)判處2人均監禁7個月。劉官認為罪行性質嚴重,違反警方維護法紀的職責,打擊公眾對警方信任及警隊公信力,且影響警隊間的互信及合作。
兩名男被告依次是41歲沈志明(警署警長)及35歲楊卓麟(警員)。他們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龍灣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署警長和警員,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罪行的失當行為,即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使用虛假身份及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以獲取涉及發生於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們職權範圍的一宗傷人案件的閉路電視(CCTV)錄像。
審訊中揭露,牽涉的傷人案涉及三合會成員,當時負責調查傷人案的,就只有東九龍總區警員。審訊期間,兩名被告的上司作供,說沒有指示被告到九龍灣查看閉路電視錄像,事後被告亦沒有向他匯報。
裁判官判刑指,兩名被告是利用虛假身份及虛假警方文件騙取保安員交出CCTV片段。涉案片段傷者為三合會社團前坐館,故案件除警方外,其他三合會幫派亦會關注,並可能在得到片段後引發更嚴重事端,引致嚴重罪案發生,影響社會治安。裁判官指兩名被告隸屬反黑組,必然與三合會成員有接觸。雖然辯方稱沒有證據案件涉及收受利益,但裁判官指必然是為被告的個人原因,令片段被不當使用,從中得到不法利益,引發更廣泛罪案。雖然辯方指沒有證據顯示事件有影響警方調查或有第三者得到片段,但裁判官認為只因警方行動迅速,於翌日拘捕被告。裁判官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性,2人夥同犯案故罪責相同。裁判官以監禁8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被告有積極進修及對警隊有貢獻等獲減刑1個月。
案件編號:KTCC 14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