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集團後人陳慧芳欠先父公司5億元貸款 訴訟逾10年終極敗訴

2024年03月14日 19: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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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慧芳(前)是南豐集團創始人陳廷驊的長女。
南豐集團家族近年不斷閙出爭產風波,家屬成員間亦不斷涉及訴訟,並且除香港外其他地方亦牽涉錢銀訴訟。由已故的南豐集團創始人陳廷驊持有的一間附屬公司,於2009年底入稟美國加州洛杉磯最高法院控告陳廷驊長女陳慧芳,指稱該公司自1995年起合共向她借出超過6,900萬美元(折合超過5億港元),陳慧芳則指該些款項是陳廷驊饋贈的禮物。經過多年的訴訟及上訴程序等,美國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底拒絕陳慧芳覆核上訴法院判決的呈請,陳慧芳必須清還結欠債項,而此宗纏擾十多年的訴訟終劃上句號。
原告是Rostack Investment Inc.,屬陳廷驊全資擁有的世和企業有限公司的一間附屬公司,在美國經營放貸事務。被告則是陳慧芳。Rostack於2009年12月入稟美國加州洛杉磯最高法院,指稱自1995年開始借款3000萬美元予陳慧芳,直至入稟時她共欠逾6,900萬美元且沒有還款。
經在美國審訊後,Rostack於2020年獲判勝訴,其後陳慧芳兩度提出上訴均被駁回。當中首次上訴時,陳慧芳指原審法院未有安排聆訊有陪審員在場,不符合法律規定,且剝奪了她的權利。不過法院認判決已對被告提出的所有答辯理由作出了裁定,毋需要再由陪審作裁決。陳慧芳作上訴覆核時提出,涉案款項是父親承諾會將貸款送贈給她但遭原審法院拒絕,她認為原審的裁決不合理。不過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是基於陳慧芳作供時前後矛盾且與事實不符。而且有紀錄顯示,陳廷驊有關貸款是有效且必須要償還,而陳慧芳亦得悉此事,故明顯該款項並非饋贈,故駁回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