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龙心”企图欺诈等4罪成 还押至4.2判刑

2024年03月18日 16:47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裁判官决定先提取被告林克霖的背景报告。
网络红人“龙心”林克霖参与2020年立法会新界东地方选区换届选举,之后涉嫌将接受面部护理、租用酒店房间作办公室开支、以及参加海外选举聚会列入选举开支,涉款逾5.8万港元,企图欺诈选举事务处向他支付申索。被告否认选举舞弊及企图欺诈等6罪,案件早前于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经审讯后,崔美霞裁判官今(18日)裁定其中4罪罪成,馀下两罪则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决定先提取被告的背景报告,并将被告还押至4月2日判刑。
46岁被告林克霖,报称无业。没有律师代表的林,被控3项企图欺诈罪及3项在选举申报书内作出舞弊行为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9月29日在提交的选举申报书内,作出明知或理应知道属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即他因接受面部护理、酒店租金和海外行程,分别招致31,200、7,500元和19,582港元的选举开支,以及被告借作欺骗,向选举事务处讹称上述的选举开支,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选举事务处向他支付其申索。
控方指被告于政府刊宪公布进行立会选举前一年多进行美容疗程,认为不应列入为选举开支。其馀申报为选举开支的活动包括租用酒店房间作办公室及到访东南亚筹集经费等,该些活动于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进行,于早于政府刊宪公布进行立会选举,而且该选举不设海外投票,认为被告明知该开支不符选举开支的定义,仍作出申索。裁判官裁决指,相关条例及选举事务处的细则表明需提交正确资料。但是被告提交有关美容疗程及住宿酒店单据均是在宣布开始选举前作出,而且就美容疗程方面,更没有通知选举事务处获部分退款,故裁定涉及的4罪罪成。至于到东南亚筹集资金一事,裁判官认为不能排除有机会筹集到资金从而促使他的当选机会,故裁定该两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 20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