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涉清洗逾167萬黑錢 當中男子囚32個月 女子押至4.9判刑

2024年03月20日 15: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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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理。
一對男女被指於2019年底的3個月間,利用其銀行戶口及支付工具帳戶處理來歴不明的款項,涉及逾167萬港元,其中一筆款項的存款人更在存款備註寫上「光復」的字眼。兩人早前於區院承認6項洗黑錢罪,據案情指2人曾為「助養小朋友」Telegram群組成員,該群組聲稱幫助「發緊夢子女」,會把籌得款項作緊急資金及醫療費等。其中男被告今日(20日)被區院暫委法官鄧少雄判監32個月,並沒收接近60萬港元的款項,女被告則需再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還押至4月9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李敏聰(31歲)、袁慧雯(27歲),2人分別承認5項及1項洗黑錢罪。李被控於 2019年9月1日至11月19日期間,在香港以兩個銀行帳戶、馬會帳戶、PayMe帳戶及拍住賞帳戶處理總額為136.6萬港元的款項;袁則於同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期間,以其PayMe帳戶處理總額為31.1萬港元的款項,當中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該些財產。
法官指案件不涉及國際因素,涉及的時間為2個月,且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得知涉案黑錢源頭及牽涉哪些罪行,就個別控罪採納監禁12至15個月作量刑起點,考慮到男被告並非即時認罪,給予低於4分之1減刑,5罪共囚32個月。女被告則考慮到她智力較正常人低,可能受到男被告唆擺犯案,決定再提取報告以考慮監禁以外判刑。
案情指兩名被告是朋友,李無報稅紀錄,袁在一間工程公司工作,月薪約1.2萬港元,兩人在港沒有擁有公司及物業。據執法部門調查顯示,兩人的6個銀行及支付工具帳戶出現大量存款及提款,案發時他們的銀行及支付工具帳戶出現大量存款及提款。從兩人的WhatsApp紀錄得知,李曾要求借用袁的PayMe帳戶,又邀請袁加入一個「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Telegram群組,群組曾提及「希望可以幫到各位發夢既仔女 」;其中一次紀錄李叫袁「幫手用緊啲錢」,因有「家長」給了他們50萬港元,當中一半是給「仔女」,其餘是給兩被告。紀錄亦顯示2人曾商量到台灣旅遊,李稱有錢可玩得豪華一點、要用帳戶內的錢買車,翌月向袁傳送他剛買入的一手平治汽車照片,以及袁稱不夠錢用時,李傳送上述Telegram群組的截圖,並叫袁幫他打工稱「一個月有港幣3萬不是夢」。
案件編號:DCCC 55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