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指遭使用武力鎖上手銬 入稟控告警署警長及警務處處長索償

2024年03月22日 13:4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一名警員於昨日(21日)入稟高院,分別民事控告一名警署警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該警員指稱,於前年在香港仔警署的寫字樓填寫記事冊時,遭該警署警長使用武力及把他用手銬鎖上。該警員又指警務處處長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令他在警隊任職12年承受巨大工作壓力。不過入稟狀並沒有列明具體申償金額。
原告是警員12220劉家洛,兩名被告分別是警署警長周一傑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有關針對警署警長的入稟狀,原告指稱於2022年3月7日,他在香港仔警署軍裝巡邏小隊第4隊寫字樓填寫記事冊時,遭該警署警長使用武力及使用手銬把他鎖上。原告又指上述事件的證物,包括閉路電視片段等無故遺失、被鎖毀及被修改,使他向多個部們索取不果,故質疑有人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因此他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至於針對警務處處長的入稟狀,原告則稱他自2012年至2024年任職警員期間,承受巨大工作壓力,以致要提出請辭。原告認為是處長的疏忽及違反僱主責任所致,故要求賠償。
案件編號:HCA 536,5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