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16歲男生淋油追債事敗 遺下財物走唔甩

2024年03月23日 17: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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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拘捕一名16歲青年,檢獲紅油等證物。
昨日(22日)晚上時分,執法部門收到市民報案,指有人手持一罐紅油,企圖向葵涌邨曉葵樓一單位淋油追債。人員隨即趕往上址,得悉涉事男子在事發後一度被報案人及保安員追截,雖然他成功逃走,但遺下一個裝有其個人財物、追債字條及一罐紅油的斜孭袋。
人員循線擴大範圍搜索,其後在大窩口邨富安樓附近截獲一名16歲青年,相信他與上述案件和另一宗發生於荃灣區的淋油案有關,遂以涉嫌「企圖刑事毀壞」及「刑事毀壞」將其拘捕。據悉,被捕人士就讀中五,懷疑是為了數百港元報酬,聽從不法分子的指示犯案,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任何人如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任何財產 (不論是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