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決議案 商業登記稅下月上調10%

2024年03月27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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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調商業登記費及分行登記費,料每年約有2.95億港元的額外收入。
立法會今日(27日)大會通過決議案,落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由下月1日起將商業登記費上調10%。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規定,任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均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為業務申請商業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在營業地點展示。為申請商業登記證,申請人須繳付商業登記費,條例附表1訂明商業登記證1年證的收費為2,000港元,3年證的收費則為5,200港元。有關收費已維持不變接近30年。考慮到多年來的經濟增長及通脹水平,建議將1年證的收費調整為2,200港元,而3年證的收費則調整為5,720港元。
許又指條例亦要求業務的每個分行申請商業登記,並繳付分行登記費。建議將分行登記費上調10%,以與商業登記費保持一致。為緩減相關影響,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收取的150港元商業登記徵費,將豁免兩年。當局已將有關附屬法例提交至立法會經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審議。
有關上調商業登記費及分行登記費的建議預計將每年為政府帶來約2.95億港元的額外收入。申請商業登記1年證或3年證的人士,平均每年只須多繳付200港元或173港元的費用。相信有關建議是企業可以承擔的負擔。此外,暫時性豁免商業登記徵費亦會有助減輕企業首兩年的財政負擔。